根据《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先将《天津市第七中学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七中学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天津市第七中学
3、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30号
4、项目概况:天津市第七中学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30号,本项目实际投资130.2万元,在天津市第七中学内现有锅炉房内建设天津市第七中学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学校自建校以来使用锅炉采暖,在用锅炉房建于2010年,2011年改用燃气锅炉采暖,根据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为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天津市第七中学建设本项目,将原有三台两吨、一台一吨燃气锅炉更换为三台两吨、一台一吨的低氮燃气锅炉,校内供热面积33275m2。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第七中学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30号
联系人:魏主任
联系电话:187 2228 8765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